工程&服务案件请款流程调整通知
Date:2017/11/04

工程&服务案件请款流程调整通知

 

各供应商:

因公司内部业务程序变动,自即日起,工程&服务类案件请款流程调整如下:

1. 各供应商每月初或完工后据实提供《请款申请表》(如附件)签章后送至采购经办人。

2. 待我司复核量价无误后,采购经办人通知开具发票并处理后续付款事宜。

3. 发票收件人:a.各区采购处常驻地公司为采购经办人;

 b.其余由各公司会计接收(具体联系方式由采购经办人告 知)。

 

附件:工程&服务案件请款申请表(请联系采购经办人)